台大醫網 第107期 - page 8
過全部檢驗項目,讓此次食安事件被定位
為「綠燈」,舉國譁然。可見不肖業者相當
「用心」刻意對非法回收棄油去做精製以蒙
混過關,但這不代表業者就合法;民生食
用油品要求的不只是基本「安全」,更要能
吃得「安心」,絕對不允許有任何不合法原
料摻雜。然而,這代表此次事件就此落幕
嗎?民眾健康風險暴露雖然甚低,但是否
完全無虞!?答案顯然並非如是。近年,
臺灣歷經數次大型食安風暴,在《食品安
全衛生管理法》修法後,已大幅增加罪責
及罰金,力求挽救岌岌可危的食安信心,
務使不良廠商「不敢」、「不會」也「不能」
再從事黑心食品製造。在上次食安事件銷
聲匿跡數月後,這次又是一重擊,讓食安
信心一時難以回覆。
顯然,《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對
不肖上游原料廠商,並未發生絕對的嚇阻
作用;也對下游食品業製造者應該擔負自
身產製及販售安全食品的責任,以確保符
合相關衛生規範之自主管理,未達應有的
效果。因此,對業者以「自主管理與道德
勸說」,當作食安管制的手段,實乃「期待
不可能」之舉,我們期待的應該是積極作
為的食品安全管理手段。衛生福利部的六
大食安管理策略:「推動食品業者全登錄、
來源流向需記錄、強制業者定期驗、全面
普查食品廠、提高獎金核撥率、罰鍰罰金
納基金」,即使目前距離完全落實仍有相當
距離,仍然非常值得期許,只是我們還有
其他選擇嗎?
為達到食用油製造與販售的立即安全
目標,在此提出幾個建議措施,期能收立
竿見影之效。首先建議主管機關明定回收
廢棄烹煮油品及工業用動物脂肪的使用範
圍,明確禁止當作食用油原料,因此,建
立「都市食物廢棄殘渣及廢棄油品回收管理
機制」,使回收過程能單一化及標準化,運
輸過程能透明化,讓回收資源再利用的美
意與食品製造明顯分流,乃當務之急;其
次,對於食用油原料的來源,要有明確登
錄追蹤系統,讓產銷透明,嚇阻混用也避
免誤用發生。再來,鼓勵產業界及學界開
發快速檢測技術,以科學證據打擊不法,
人人皆能成為政府查緝的助力,乃刻不容
緩之務。最後,低價競爭的市場機制讓劣
幣逐良幣,追求利潤的同時,賠掉的是多
年建立的商譽,扭轉整體社會價值觀,重
新建立不貪小便宜的核心價值,則是在追
求速效之外,國人必須省思與回歸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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