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醫網 NO.247

5 ¥ Ć ε ĀĒŃ ε Ĩ εĒ ε 在醫療體系中,兒童健康照護與促 進權利的落實,展現在以下幾個面向: 1. 接受申訴:醫院應有專責單位或人 員處理兒童及少年或家屬申訴抱怨。 醫院除了提供治療,也需要讓孩子感 到被理解與尊重。當兒童或家屬有疑 問、擔心或不滿時,院方應有適當的 申訴與協助管道,讓孩子及家庭知道 「自己的聲音是可以被聽見的」。 2. 保障特殊族群隱私:對於感染疾病、 身心障礙或其他特殊需求的兒童及少 年,主動提供相關資訊,以客觀、獨 立及公正之方式,確保隱私及避免遭 受不公平待遇。 3. 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身心 障礙兒童及少年享有福利、教育、休 閒及表意等權益。 4. 兒童最佳利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 權益保障法》強調,處理兒童及少年 事務應以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為優先 考量,並依其心智成熟程度權衡其意 見;有關其保護及救助,應優先處理。 5. 不得獨留:法律規定不得使六歲以下 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 處或交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 6. 兒童及少年保護與責任通報:當醫事 及各類人員執行業務時,若發現兒童 及少年遭受傷害、虐待、性剝削,或 施用有害物質等情形,依法需進行通 報。這不只是法律責任,更是醫療體 系保護孩子的重要角色。 7. 兒童及少年知情同意、表意權:過去 醫療決策大多由家長決定,但現在越 來越重視孩子本身的理解與參與。依 照孩子的年齡與成熟度,醫療人員應 以孩子能理解的方式進行說明,讓孩 子有機會表達感受與意見。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是政府推動兒 少權利的重要指引,涵蓋許多法規與政 策,醫療體系從診間溝通、保護通報, 到建立友善醫療環境都扮演重要角色, 專業人員謹守兒童最佳利益為依據,尊 重兒童及少年自主性及表意權,期待透 過對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精神的理解與 落實,一起為兒童及少年打造更安全、 更被尊重的醫療照護環境。 2026.06月 32 台大花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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