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之疫苗接種原則大致可區分為下列幾種:(1)幼兒時接種之常規疫苗,於成年後抗體減少或消失,故須追加接種、(2)幼兒時期未完成基礎接種之常規疫苗、(3)所有成人均建議施打之疫苗、(4)感染疾病之高風險群(如慢性疾病患者、免疫功能不全之患者等)建議接種之疫苗、(5)國際旅遊時必要接種之疫苗。對於一般健康成人之疫苗施打建議,請參考下表。

成人預防接種建議時程表(疾管署109年1月版)
I.破傷風、白喉、百日咳相關疫苗(Tdap/Td)
A. 疫苗簡介
- 破傷風、減量白喉混合疫苗(Td):降低白喉疫苗的劑量以減低副作用,使用在 6 歲以上,做為預防白喉和破傷風的輔助免疫。一般完成DTP/DTaP疫苗接種的小孩,95%可以維持 10年左右的破傷風、白喉預防效果,建議每隔 10年追加一劑Td疫苗。
- 減量破傷風白喉非細胞性百日咳混合疫苗(Tdap):利用破傷風和白喉桿菌所分泌出來的外毒素,經減毒製成類毒素,與經過純化的百日咳抗原成份混合製成。
B. 接種建議
- 對自身疫苗接種史不清楚或是未完成基礎接種者,建議應先完成3劑的破傷風、減量白喉混合疫苗(Td)。前兩劑至少間隔 4 週,第三劑與第二劑至少間隔 6 個月。成人可以Tdap取代其中任 1 劑Td。目前國內外尚無接種第二劑Tdap之建議。
- 完成基礎接種之成年人,建議每隔 10年追加一劑Td疫苗,其中一劑以Tdap取代Td。高危險群如醫療照護人員、孕前婦女、嬰兒照顧者應優先接種Tdap疫苗。
C. 注意事項
- 患有進行性痙攣症或神經系統疾病者,宜於醫師判斷病情已經穩定後才注射疫苗。
- 先前接種含破傷風疫苗後 6週內曾發生過格林─巴利症候群(Guillain-Barre syndrome)者,須請醫師判斷是否合適接種。
- 曾接種含破傷風類毒素疫苗後,發生Arthus過敏反應者,與次劑含破傷風類毒素疫苗應間隔 10年以上再接種。
II.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
A. 接種建議
- 未曾接種、接種史不清楚者或檢驗未具麻疹或德國麻疹抗體者,應完成 2 劑MMR疫苗接種,且間隔至少 4週。
- 下列對象特別建議完成 2 劑 MMR 疫苗:
- 醫療照護人員:不具有麻疹或德國麻疹抗體陽性證明者,建議接種 2 劑MMR疫苗。另 1981 年(含)以後出生之醫護人員,未持有抗體陽性證明者,得接種 1 劑 MMR 疫苗。
- 育齡婦女:無疫苗接種紀錄或是麻疹/德國麻疹抗體陽性證明者,應接種 2 劑。因為孕婦若感染麻疹,易導致胎死腹中或早產。孕婦若感染德國麻疹,胎兒可致先天性德國麻疹症候群,出現多項先天性畸形。
- 將前往流行地區者,建議至國內國際預防接種合約醫院『旅遊醫學門診』評估接種需求;1981年以後出生的成人,建議自費接種1劑 MMR 疫苗後再行前往。
B. 注意事項
- 嚴重免疫缺失者(包括嚴重免疫不全的愛滋病毒陽性個案、先天性免疫缺失症與白血病、淋巴癌等惡性腫瘤病人或接受化療、免疫抑制藥物治療及高劑量類固醇者)不可接種。
- 最近曾輸血或接受其他血液製劑者(如免疫球蛋白),應詢問原診治醫師何時可接種MMR。
- 孕婦不可接種,而育齡女性接種後4週內應避免懷孕。但疫苗施打後4週內發現懷孕,不應被視為中止懷孕之適應症。
III.季節性流感疫苗
A. 疾病及疫苗簡介
在臺灣,流感病例多自 11月開始逐漸上升,至隔年農曆春節前後達到高峰,3月後逐漸下降。爆發流行時,重症及死亡者多見於老年人,以及患有心、肺、腎臟及代謝性疾病(含糖尿病)或免疫功能不全者。我國使用之四價疫苗為雞胚胎蛋培養疫苗及細胞培養疫苗,係依世界衛生組織每年對北半球建議更新之病毒株組成,包含 2 種A型(H1N1及H3N2)與 2 種B型。
B. 接種建議
所有成人均建議每年接種 1 劑。特別建議施打之族群(不等同於公費疫苗實施對象;公費對象可能因每年預算及疫情變化而調整)包含:
- 年滿 6個月至 18歲者,尤其未滿 5 歲幼兒為高危險群
- 50歲以上成人
- 具慢性肺病(含氣喘)、心血管疾病、腎臟、肝臟、神經、血液或代謝疾病者(含糖尿病)
- 免疫功能不全者
- 任何孕期之懷孕婦女
- 居住於安養、養護等長期照護機構之受照顧者
- 肥胖者(身體質量指數 body-mass index ≥ 30)
- 醫療照護者
- < 5歲幼兒(尤其 6個月以下嬰兒)、≥ 50 歲成人或其他流感高危險族群之同住者或照顧者
C. 注意事項
- 每年接種流感疫苗之保護效果於6個月後會逐漸下降,且每年流感疫苗組成病毒株有所差異,為能於新來臨之流感流行期可獲得足夠保護力,建議仍需每年接種一劑流感疫苗。
- 已知對「蛋」之蛋白質有嚴重過敏者,可在門/住診由熟悉處理過敏症狀之醫事人員提供接種,並於接種後觀察 30分鐘,無不適症狀再離開。
IV. A型肝炎與B型肝炎疫苗
非高風險族群,可諮詢醫師評估接種需求。高風險族群若無A型肝炎抗體或未完成 2劑A型肝炎疫苗接種者,建議依時程完成 2劑疫苗接種:
- 前往A型肝炎流行地區旅遊或工作者等。
- 特殊職業如廚師及餐飲食品從業人員、醫療照護者、嬰幼兒保育工作者。
- 患有慢性肝病、血友病、曾經移植肝臟的病人、靜脈藥癮者、男男間性行為者。
A型肝炎疫苗核准的接種年齡為出生滿 12個月以上,接種劑次無論成人或兒童都是2劑,兩劑間隔 6-12個月。接種1劑後約 95%以上可產生保護抗體,完成2劑後,可提供 20年以上的保護力。A型肝炎疫苗施打於懷孕婦女的安全性尚未被證實,若非必要無須施打。
已依時程完成B型肝炎疫苗接種,B型肝炎表面抗體檢驗陰性者,若為感染高危險群(包括:血液透析病人、器官移植病人、接受血液製劑治療者、免疫不全者、多重性伴侶、注射藥癮者、同住者或性伴侶為帶原者、身心發展遲緩收容機構之住民與工作者、可能接觸血液之醫療衛生等工作者),可自費追加 1劑B型肝炎疫苗,1個月後再抽血檢驗,若表面抗體仍為陰性(< 10 mIU/ml),可以採「0- 1- 6 個月」之時程接續完成。若非高危險群,則無需追加。
V. 肺炎鏈球菌疫苗
肺炎鏈球菌是一種革蘭氏陽性細菌,目前已發現 90種血清型。常潛伏在人類鼻腔內,透過飛沫傳播,一旦感冒或是免疫力降低,快速複製的肺炎鏈球菌可侵入呼吸道或血液中而引發肺炎、菌血症、腦膜炎等嚴重病症,5 歲以下幼童及 65 歲以上老人為高風險族群。其他高危險群包括:(1)脾臟功能缺損或脾臟切除、(2) 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含括愛滋病毒感染者)、(3)人工耳植入者、(4)慢性疾病:慢性腎病變、慢性心臟疾病、慢性肺臟病、糖尿病、慢性肝病與肝硬化患者、酒癮者、菸癮者等、(5)腦脊髓液滲漏者、(6)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者或器官移植者。
A. 肺炎鏈球菌疫苗簡介:
- 13價結合型肺炎鏈球菌疫苗(PCV13):為不活化疫苗,內含13種血清型(1、3、4、5、6A、6B、7F、9V、14、18C、19A、19F、23F) ,適用於出生滿6週以上幼兒、青少年與成人。
- 23價肺炎鏈球菌多醣體疫苗(PPV23):為不活化疫苗,內含23種血清型(1、2、3、4、5、6B、7F、8、9N、9V、10A、11A、12F、14、15B、17F、18C、19F、19A、20、22F、23F、33F),適用於成人與兩歲以上兒童。
B. 臺灣成人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政策:
- 75 歲以上:未曾接種者,終生可接種一劑疾病管制署提供之公費疫苗(PPV23),若 65 歲以後已接種過該項疫苗者不予接種。
- 65-74 歲:尚未被列入疾病管制署公費疫苗施打對象,部分縣市政府提供未曾接種者一劑公費疫苗(PCV13或PPV23),須至戶籍地之衛生所或合約醫療院所接受接種(因各縣市疫苗接種政策不同,建議先洽詢戶籍地之衛生單位)。
C. 18 歲(含)以上未滿 65 歲高危險群肺炎鏈球疫苗接種建議
過往接種史(劑次) | 接續接種建議 |
---|---|
從未接種 | PCV13→ PPV23→ PPV23 |
PPV23(1) | → PCV13→ PPV23 |
PPV23(2) | → PCV13 |
PCV13(1) | → PPV23→ PPV23 |
PCV13(1)+ PPV23(1) | → PPV23 |
註:PCV13→PPV23間隔 ≥ 8週、PPV23→PCV13間隔 ≥ 1年、PPV23→PPV23間隔 ≥ 5年
D. 65 歲(含)以上長者肺炎鏈球菌疫苗接種建議:
過往接種史 | 接續接種建議 | 備註 |
---|---|---|
從未接種 |
|
可擇一接種 |
65 歲之後曾接種PPV23 | → PCV13 | |
65 歲以前曾接種以下疫苗 | ||
PPV23 |
|
可擇一接種 |
PCV13 | → PPV23 | |
PCV13+PPV23 | → PPV23 | 與 PCV13 至少間隔 1 年且與前一劑PPV23至少間隔 5 年 |
註:PCV13 與 PPV23 兩劑間隔 ≥ 1年,兩劑 PPV23 應間隔 ≥ 5年。
VI. 日本腦炎疫苗
A. 疾病簡介
日本腦炎是感染日本腦炎病毒所引起的急性腦膜腦炎。在台灣以三斑家蚊、環紋家蚊及白頭家蚊為主要病媒蚊,常孳生於水稻田、池塘及灌溉溝渠等處,吸血高峰為黃昏與黎明時段。臺灣流行季節主要在每年 5至 10月,病例高峰通常出現在 6至 7月。各縣市均曾有確定病例發生,流行地區遍及全臺灣,惟均為散發病例。
成人若居住地或工作場所接近豬舍、其他動物畜舍或病媒蚊孳生地點等高風險地區,建議於流行期前(每年 3-4月)自費接種日本腦炎疫苗,若至流行地區旅遊,可至旅遊醫學門診諮詢,並依醫師之評估建議自費接種疫苗。
B. 疫苗簡介
- 活性減毒嵌合型疫苗:高風險之成人,若未曾接種疫苗或接種史不明,建議施打 1 劑。
- Vero 細胞培養不活化疫苗
- (1) 高風險之成人,若未曾接種疫苗或接種史不明,建議施打 3 劑,第 1、2劑間隔 4 週,隔年接種第 3 劑。
- (2) 前往感染高風險地區旅遊且無日本腦炎免疫力的民眾可採 0- 28天兩劑時程,第 2劑至少要在旅遊前一週前完成;若有持續暴露風險者,隔年接種第 3 劑。
VII. 人類乳突病毒疫苗
人類乳突病毒(HPV)是一種DNA病毒,會感染人體的表皮與黏膜組織。HPV主要經由性接觸傳染。它有一百多型,可以分為低危險型與高危險型。HPV第16、18型是最常見的高危險人類乳突病毒,與子宮頸癌前病變、子宮頸癌以及男女外生殖器癌的發生有關,子宮頸癌有超過70%是由HPV第 16、18型所引起的;HPV第 6、11型是最常見的低危險人類乳突病毒,感染可能會引起生殖器疣(俗稱菜花)。
台灣現有HPV疫苗包含:
- (1)「保蓓(二價)Cervarix」,預防HPV第16、18型。
- (2)「嘉喜(四價)Gardasil」,預防HPV第6、11、16、18型。
- (3)「嘉喜(九價)Gardasil」,預防HPV第6、11、16、18、31、33、45、52和58型。
19-26 歲成人均建議接種HPV疫苗,27-45 歲高感染風險者如免疫功能不全(含括愛滋病毒感染者)及男同性戀亦建議接種,需接種 3劑 ( 2價:於第 0、1、6個月接種,4價及 9價:於第 0、2、6個月接種)。2 價僅適用於女性,4 價及9 價適用於男性及女性,以預防 HPV感染引起之子宮頸癌及其他病變。
VIII. 帶狀疱疹(皮蛇)疫苗
帶狀疱疹是水痘-帶狀疱疹病毒(varicella-zoster virus)再活化的表現。此種病毒初次感染時會引發水痘,之後此病毒會潛伏在背根神經節或腦感覺神經節中,直到再度活化引發帶狀疱疹。帶狀疱疹一般特徵為沿著皮節分布的單側性、疼痛性、水泡性皮疹。
台灣現有之帶狀疱疹疫苗(Zostavax)屬於活性減毒疫苗,可預防成人帶狀疱疹及其併發症。50歲(含)以上未曾接種過帶狀疱疹疫苗者,不論之前是否有水痘或帶狀疱疹病史,建議自費接種一劑。若於接種前24小時內曾接受特定抗病毒藥物者(如:acyclovir、famciclovir或valacyclovir),於接種後間隔 14天以後再重新開始服用這些藥物。而活性減毒疫苗之注意事項則包含:
- 已知患有嚴重免疫缺失者(包括嚴重免疫不全的愛滋病毒陽性個案、先天性免疫缺失症與白血病、淋巴癌等惡性腫瘤病人或接受化療、免疫抑制藥物治療及高劑量類固醇者)與孕婦均不可接種。
- 與其他活性減毒疫苗如未同時接種,應間隔至少 28天以上。
- 女性接種後4週內應避免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