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力的發展視

    幼兒剛出生時,視力約只有萬國視力表 0.05或以下。在最初的一、兩年裡,視力快速發育,實際篩測小朋友的視力時,考慮小朋友的合作度,一般是訂三歲萬國視力表 0.5~0.6,四歲 0.6~0.7,五 歲 0.7~0.8,六 歲 0.8~1.0為通過標準。

弱視的定義

    並非所有的視力不良都叫做弱視。近視、遠視和散光是眼睛的光學系統焦距不對:不戴眼鏡時視力不好,但是戴上眼鏡,焦距調整之後,就有 1.0的視力。弱視是指如果戴上眼鏡,焦距完全調整之後,還達不到正常的視力,而眼球組織本身並無病變,才稱為弱視。

    因此弱視的定義是:兒童的視力在發育過程中,沒有獲得足夠正常的視力刺激,以致於視覺神經系統發育未臻成熟,過了關鍵期,腦部神經系統定型,視力也無法再進步。

    小朋友的腦部可塑性很強。越早治療弱視,成功的機會越大;超過 8-10歲,再來治療就相當困難了。

造成弱視之原因

1.斜視性弱視
  • 成因:眼球肌肉不能協調運作,造成兩眼視線不平行,或看東西時,兩眼的 視線不同時落在要看的目標上。初始,看東西時會產生複視及視覺混淆,大腦會抑制斜視眼的視覺發育,以減輕視覺干擾。斜視眼的視覺發育被抑制,即導致弱視。
  • 症狀:兩眼視線不平行。輕微斜視的小角度鬥雞眼很難被發現,嚴重的斜視會造成明顯的鬥雞眼,或俗謂「脫窗」的外斜,但後者較少弱視。弱視遮眼治療和斜視的矯正是獨立的兩件事情。弱視無論在斜視手術前或手術後,都必須依靠遮眼療法,並不因為手術矯正了眼位而自然治癒。
2.兩眼度數相差太大(不等視性弱視)
  • 成因:兩眼的度數差異很大,通常是一眼正常,另一眼的度數較深,視網膜上的影像也比較模糊,導致單眼視力發育不良。
  • 症狀:外觀上幾無異常,或沒有症狀,只能透過視力或眼屈光檢查才會被發現。
3.非正視性弱視
  • 成因:通常是兩眼都有高度近視、高度遠視或高度散光,會造成視網膜的影像模糊,影響視力的發育。
  • 症狀:
    • 超過 400度的高度遠視:部份病童有鬥雞眼,但也可能外觀正常。
    • 超過 600度的高度近視:經常瞇眼看東西,或看東西需要距離很近。
    • 超過 250度的高度散光:瞇眼看東西,或看東西時頭會傾斜或側偏。
4.視覺剝奪性弱視
  • 成因:由於眼瞼下垂、先天性白內障等眼疾,阻擋光線進入眼球,導致視網膜的影像模糊。
  • 症狀:
    • 白內障需要由眼科醫生透過儀器來檢查水晶體混濁的程度。
    • 眼瞼下垂:眼瞼提肌發育不良,致使上眼皮下垂蓋住瞳孔、遮住視線。嬰幼兒看起來明顯大小眼,經常出現頭部提高後仰、下巴呈上舉之姿勢,或者經常皺眉看東西。有部分病人會合併斜視。
    • 嬰兒眼週血管瘤太大,也會遮住視線,導致弱視。

弱視之篩檢與治療

    近年來本院的研究發現,弱視與小孩的一些視功能;例如手眼協調、立體感、視聽整合甚至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發生率相關。因此早期的篩檢與治療十分重要,台灣目前建議孩童滿三歲以上要接受視力篩檢,如果小孩有眼位不正、看東西頭位不正、瞇眼、眼震的症狀,或是屬於弱勢的高危險群;例如早產兒、出生低體重、發展遲緩、有先天的系統性疾病、母親懷孕時有抽菸等,可以提早帶給小兒眼科醫師檢查。

    斜視和兩眼不等視造成的弱視,通常只有一眼弱視。治療的方法是先依屈調需要戴眼鏡調整焦距之後,將好的一眼遮蓋,強迫使用弱視的一眼去看,以刺激視神經發育起來。

    高度遠視、高度近視和高度散光造成的弱視,以配戴眼鏡來治療。戴眼鏡調整焦距之後,看得清楚,視力自然發育起來。至於,視覺剝奪性弱視之治療,必須先矯正造成視覺剝奪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