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念書時期就以法律系為第一志願 的吳建昌醫師,因「心太軟」,在高中導 師建議下,改選擇醫師為職業,然而對 法律深刻入骨的興趣和熱忱,加上在精 神醫學部擔任精神鑑定工作,為了能更 有效率掌握問題的重點和提高處理問題 的準確性,吳醫師不但一邊擔任住院醫 師的工作,一邊至臺灣大學修習法律系 夜間部課程,甚至一路研修到哈佛大學 法學碩士、哈佛大學健康政策博士。為 了讓司法精神鑑定可以更有效率及完整 性,以完成精神鑑定囑託和委託鑑定項 目,並針對法律與精神衛生相關法規政 策規劃進行研討,爰於本院精神醫學部 下設立臺大司法精神醫學中心,希望帶 領國內司法精神醫學的發展,進而拓展 更寬廣之倫理法律與精神衛生之研究。 新修精神衛生法有哪些重要的改變? 修法背景、舊法的問題及立法進程? 精神衛生法自民國97年施行迄今, 已逾十年,之所以會在105年開始推動 修法,主要有幾個原因: 一是距離上次修法已太久遠,法規 名詞或內容有諸多跟不上現行實務之處; 二是過往行政機關遇到心理健康與精神 照護的業務,傾向直接將業務歸給衛生 福利部心理健康司處理,卻忘了這項業 務必須仰賴各機關戮力合作,例如警察 人員工作壓力大,心理健康也很重要; 或是在監獄裡面服刑的受刑人,有些可 能有精神疾病的問題;還有犯罪受害 人,經常有心理壓力甚至到罹患精神疾 病的情況,這些都是法務部應該要關注 的事項。範圍再更寬廣一點,大眾對於 精神疾病的認知應如何?幾年前有一部 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劇中對於思 覺失調症有很多深刻及感人的描述,這 對於提升民眾對思覺失調症的認知及避 免汙名化、歧視的態度,文化部有很多 可以著力的地方。整體來說,精神衛生 和心理健康相關的事項,很多主管機關 都有牽涉到,甚至目前重視的青少年自 殺議題,更是與教育部密切相關。所以 我們希望藉由這部新的精神衛生法,把 內容和範圍做更明確的規範,在相關機 vol.220.2024.3月 8 發燒話題 ◆ 口述/資料提供:精神醫學部主治醫師暨司法精神醫學中心主任 吳建昌 ◆ 採訪/撰稿:公共事務室中級管理師 鍾旻圜 關於司法精神醫學中心的介紹 及新修精神衛生法與您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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