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醫網 NO.220

主任各一名。中心成員由成人精神科及 兒童精神科負責司法精神鑑定相關工作 之醫師、臨床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 能治療師等人員組成,以團隊合作方式 進行司法精神醫學相關業務。依據專業 職類與任務編組又分為「司法精神醫學 組」、「司法心理學組」、「司法社會工作 組」及「司法職能治療組」。 本中心的任務包含: (一)規劃及辦理精神鑑定業務 1. 規劃精神醫學部(下稱本部)司法精 神鑑定及其他精神鑑定業務,並協助 訂定相關流程與機制。 2. 規劃本部司法精神鑑定及其他精神鑑 定收費基準。依據案件性質或是法院 與當事人之間協調結果決定付費對 象,刑事案件如由法院囑託,由法院 付費;檢察官囑託則由檢察機關付 費,少數特殊情況由當事人付費,民 事案件則都由當事人付費。 3. 司法精神鑑定及其他精神鑑定報告之 品質管制。 (二)規劃及辦理司法精神醫學教育 1. 規劃及辦理本部住院醫師(含共訓) 司法精神醫學訓練課程,並檢討訓練 成效。 2. 規劃及辦理本部司法精神醫學研修醫 師制度。 3. 規劃及辦理本部司法精神醫學相關教 育活動,包括強制鑑定相關課程。 4. 規劃及辦理對外之司法精神醫學教育 活動。 5. 與政府機關或其他機關單位合作或協 助其辦理司法精神醫學教育活動。 (三)發展司法精神醫學相關研究 1. 協助本部同仁進行司法精神醫學及相 關法律政策之實證與論理研究。 2. 與本部外機關單位或學者合作,規劃 及進行司法精神醫學及相關法律政策 之實證與論理研究。 3. 協助政府機關研究制訂與精神醫學相 關之政策及法律規範。 本院司法精神醫學中心特色? 臺大醫院精神醫學部執行司法鑑 定業務已非常多年,從日據時代,國內 第一件司法精神鑑定就是由臺大醫院精 神醫學部執行,迄今仍居領先地位並持 續發展。本中心在穩固既有的精神鑑定 業務之外,也強調司法精神醫學教育與 司法精神醫學相關研究,因此本中心有 完整之團隊從事精神鑑定工作,基於學 術文獻與豐富之臨床經驗,足以因應大 多數受到囑託與委託之精神鑑定議題, 也與院外的相關專家學者形成研究與工 作網絡,在少數困難與複雜之鑑定事項 上,共同合作以完成囑託或委託鑑定的 事項。因此,本中心可稱在司法精神鑑 定業務上,處於國內相關領導群之中。 此外,中心的成員也參與與精神衛 生相關的法律政策規劃(例如,精神衛 生法母法與子法規之立法),與其他學者 合作辦理精神衛生法與其他司法精神醫 學之學術研討會(例如,關於遺囑能力 鑑定之研討會),帶領國內司法精神醫 學或更寬廣之倫理法律與精神衛生之研 究,也持續有良好之貢獻,後續也接獲 不少件遺囑委託的鑑定,協助民眾順利 解決遺囑糾紛的相關問題。 本中心也已經開始建置中心之網 頁,希望將來能夠提供相關本院司法精 神鑑定相關資訊,並且提供司法精神醫 學有關相關資訊連結,期待亦能夠逐漸 開展司法精神醫學公眾教育的工作。 vol.220.2024.3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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