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台大醫網 Health Network 者被新診斷為心臟衰竭。目前心臟衰竭 被醫界認為是存活率低於多數癌症的疾 病,根據估計平均每5年,約有一半的 心臟衰竭患者會病逝。嚴重心臟衰竭之 病患最終治療手段為心臟移植,但現行 心臟移植的相關規定僅允許符合資格之 心臟衰竭患者列為移植等候名單中。同 時依據「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 心」公布數據顯示,每年約有200位病 患持續等待心臟移植,但每年僅有10% 可成功受贈心臟,而約有20∼30%患 者因等不到適當之捐贈者而過世。在有 限的心臟捐贈資源的框架下,如何運用 現有可行的醫療以穩定與改善心臟衰竭 患者狀況,實為更迫切與至關重要。 心臟衰竭臨床表現 心臟衰竭患者常有呼吸困難、胸 悶、心悸、咳嗽、疲倦、嗜睡、下肢水 腫、腹脹、噁心、食慾不振運動或是耐 受力下降等狀況。 診斷心臟衰竭 完善與精準的治療有賴於正確的疾 病診斷,而心臟衰竭診斷評估應包含心 臟衰竭致病病因診斷、心臟衰竭嚴重度 評估與心臟衰竭惡化因子診斷,依據相 關的臨床診斷與評估提供個人化的治療 計畫。 心臟衰竭的治療 1. 心臟衰竭致病病因治療: 常見心臟衰竭致病病因包括心肌病 變、瓣膜性心臟病、缺血性心臟病、 先天性心臟病與心肌炎等。部分心臟 衰竭致病病因若施予適時的介入處 理,可除去致病主因,改變心臟衰竭 進展,加速心臟恢復。例如病因為缺 血性心臟病,可施予心導管支架置放 或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治療。若為瓣膜 性心臟病,針對主動脈瓣狹窄可施予 外科主動脈瓣膜置換術或經導管微創 主動脈瓣置換手術;若為二尖瓣膜逆 流,可施予外科二尖瓣膜置換術、外 科二尖瓣膜修補術或導管二尖瓣膜修 補手術等。 2. 心臟衰竭藥物治療: 歐美醫學治療指引建議之心臟衰竭用 藥包括血管收縮素轉化酶抑制劑、血 管張力素受體拮抗劑、血管張力素受 體-腦啡肽酶抑制劑、乙型交感神經 受體阻斷劑、礦物性皮質素阻斷劑與 第二型鈉-葡萄糖轉運蛋白抑制劑。 藥物的選用當考量每位患者之心臟衰 竭病況,給予適當搭配與調整。 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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