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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 Belviq ® )則因可能增加罹患癌症 風險下市不得使用,而 phentermine- t o p i r a m a t e ( Q s y m i a ® ) 及 bupropion-naltrexone ( Contrave ® ) 尚未在臺灣核准上市。 目前臺灣核准適用於輔助減重治 療的藥物皆無健保給付,須經醫師處方 後自費使用,主要有阻斷腸胃道脂肪 吸 收 的 orlistat ( 羅 鮮 子, Xenical ® ) 及抑制食慾的 liraglutide (善纖達, Saxenda ® ),此兩項藥品皆不可用於懷 孕或哺乳婦女,詳述及綜整比較如下: 一、 阻斷腸胃道吸收脂肪: orlistat (羅鮮 子, Xenical ® )口服膠囊為胰脂酶抑 制劑( pancreatic lipase inhibitor ), 每日三次於用餐時或餐後一小時內服 用一顆( 120 毫克),同時須搭配低卡 飲食控制,飲食中脂肪含量需小於 30 %,若未進食或食物不含脂肪則可不 須服用;使用 orlistat 有利於血糖、血 脂及血壓控制,但可能減少對維生素 A 、 D 、 E 、 K 及胡蘿蔔素吸收,可於 服藥期間補充綜合維生素,常見副作 用為脹氣、油便或排便次數增加。 青少年使用 orlistat 因無長期治療經 驗,治療時間限於一年;若正在服 用抗排斥藥(如: cyclosporine )、 抗凝血劑(如: warfarin )、甲狀腺 素( levothyroxine )等其他藥品須 提前告知醫師。 二、 抑制食慾: liraglutide (善纖達, Saxenda ® )皮下注射劑為類升糖 胜 肽 受 體 -1 促 進 劑( glucagon- l ike peptide-1 agonist, GLP-1 agonist ),作用為抑制體內升糖素 分泌,並延遲胃排空速度降低食慾; 起始劑量為每日一次皮下注射 0.6 毫 克,依至少一週間隔每次可增加 0.6 毫克至維持劑量 3 毫克,以每日一 次 3 毫克治療 12 週後,若初始體重 並未減輕至少 5 %,應停止使用;第 二型糖尿病病人開始使用 liraglutide 時應考慮合併使用降血糖藥物之劑 量並進行血糖自我監測。 臺灣衛生福利部 ( 衛福部 ) 核准上市使用之輔助減重藥品 Orlistat ( Xenical ® ) Liraglutide ( Saxenda ® ) 衛福部核准適 應症 ● 成人 配合低卡洛里飲食,適合肥胖病患的治 療,包括有與肥胖相關危險因子之病患。 ● 青少年 對於肥胖青少年,只有當六個月以上療程 的治療方法(包括適合病患年齡的均衡飲 食及矯正病患行為的運動計畫)失敗時才 可使用 orlistat 治療。 用於體重控制,做為低熱量飲食及增加體 能活動外之輔助療法,適用對象為成人病 人且 BMI 為 ≥30 kg/m² ,或 ≥27 kg/m² 至 <30 kg/m² ,且病人至少有一項體重相關共病。 以每天 3.0 mg 治療 12 週後,若病人初始體 重並未減輕至少 5 %,應停止 liraglutide 治 療。 15 台大醫網 Health Network 擁有健康知識‧豐富彩色人生 台大醫網 HEALTH NET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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