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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用、冒用或借用健保卡會怎麼樣呢? 當病人或家屬就醫時不小心錯用 健保卡、借健保卡供他人使用,或是冒 用非本人的健保卡就醫,皆會造成病人 就醫紀錄混亂,不僅會影響臨床醫療診 斷、病人用藥與處置的正確性,危害病 人就醫安全,也可能產生醫療院所申報 醫療費用上之問題。此外,需特別注意 的是,借用健保卡或冒用健保身分引起 的不當行為事件,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等 相關法規規定,在出借或冒用健保卡雙 方都是需要負法律責任的 註 1 ,若在醫療 人員查驗或辨識病人身分時被發現,病 人則會被拒絕以健保身分就醫 註2 。 有您參與會更好 為了避免民眾不小心錯用健保卡, 亦防止有心人士借用健保卡供他人使 用,或是冒用非本人的健保卡就醫,在 對病人進行任何處置或照護前,醫療人 員都會至少以病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 等兩種以上的資料進行身分辨識,請您 適當回應,有您的參與及配合,共同維 護病人就醫安全: 1. 若您是門診病人,務必確認攜帶病人 本人的健保卡或附有照片之證件,並 配合醫護人員核對及辨識您的個人資 料。不可冒用或借用他人的健保卡就 醫,以免觸法。 2. 若您是急診暫留或住院病人,務必配 合配戴病人手圈,並確認手圈上的姓 名、病歷號、出生年月日等資料正確 性,絕對不能任意卸除上面的資料, 影響醫療人員辨識您的身分。 3. 領藥時,務必攜帶健保卡或附有照片 之證件,以提供藥師辨識病人,取藥 後,請您核對藥袋上您的基本資料正 確性,若有錯誤務必向醫療人員提出。 vol.178 . 2020 . 9 月  26 保健園地 註1: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1條第1項前段:「以不正當 行為或以虛偽之證明、報告、陳述而領取保險給 付、申請核退或申報醫療費用者,處以其領取之 保險給付、申請核退或申報之醫療費用2倍至20倍 之罰鍰;其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註2: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3條及第7條規定,保險 對象就醫時,應繳驗健保卡及身分證明文件,特 約醫療院所亦應查核就醫者身分,如有不符,應 拒絕其以健保身分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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